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3日开始,用30天左右的时间,分别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围绕“三个聚焦”,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的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微信扫描“孝巡码”举报平台,进行网上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2月13日。
中共孝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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