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纪委通报8起医疗机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2.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1月以来,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复收取头皮针静脉穿刺费346371元,超范围收取非精神类病人麻醉分析费124960元,自立项目收取疑难病理会诊费58400元、术区备皮费15620元。孝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该院分管物价工作的城中老院管理部部长广红玲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的545351元追缴财政。
3.汉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收费、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4年1月以来,汉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重复收取护理费、静脉留置针费合计54396.5元,自立项目收取各项费用201180.06元,违规列支财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加班补助4500元。汉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该院党支部书记张勇警告处分,给予该院财务科长鲁体育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的资金追缴财政,职工领取的各种补助予以清退。
4.应城市人民医院违规发放电话费问题。2011年8月,应城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决定,按照院长300元每月、副院长200元每月的标准,为该院院领导发放“院领导移动电话费”。2014年1月,应城市人民医院为5名院领导违规预存话费共计6600元。应城市纪委给予应城市人民医院院长邓元民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资金追缴财政。
5.云梦县中医院违反财经纪律、开大处方问题。2015年1月,云梦县中医院院领导8人领取绩效工资51606元,平均每人6450元,院办、人力资源科、医务科、财务科、医保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工会、设备科等9个行政科室36人共领取绩效工资80108元,平均每人2225元。同时,该院还存在同城吃请、为病人超疗程开药等问题。云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该院副院长江运超行政警告处分,职工领取的各种补助予以清退。
6.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11月19日,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陆市财政局、安陆市人社局等单位12人,在学习考察之余,绕道扬州、苏州、婺源等地游览,花费10400元。同时,2014年1月以来,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违规加价,多收597844.35元。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胡振东对药品违规加成问题负有主管责任,并参与公款旅游,安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胡振东行政记过处分。安陆市财政局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市财政局社保股股长杨晓勤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安陆市人社局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市医保局副局长万锋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公款旅游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0400元费用由参与旅游的12人承担。
7.大悟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收费、套取农合资金问题。2014年1月以来,该院自立项目收取住院病患一次性瓶口贴费,对住院病人床位费计进又计出,放宽入院指征套取农合资金,共违规收费267727.18元。大悟县河口镇纪委给予该院副院长张汉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该院副院长张汉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时任第二人民医院外一科主任喻树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彭桂芹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追缴财政。
8.孝昌县中医院违规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7月和10月,孝昌县中医院违规收费20004元,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27836元。孝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该院护理部主任余鲜花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20004元追缴财政,违规发放的各种津补贴127836元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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