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鹏在县纪委六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科学发展
为孝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孝昌县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3日 审议稿)
洪 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孝昌县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回顾2019年,在孝感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我县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年来,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13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322条,制定整改措施4类13条。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集中力量抓好20项专项整治,对26个立行立改问题和23个民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共开展督查3次,发现整改问题20起,立案查处8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10个项目清收人防易地建设费583173元,下发清收函39份。全年共对50批4263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否决27人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2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实扶贫监督,严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全县37个重点贫困村开展督办,走访农户1697户,发现问题136个,下发督办函35份,列出问题清单17份;运用大数据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395条,查实426条,立案1人,提醒谈话29人,通报批评32人,追缴违纪资金14.17万元;受理并查处信访举报、巡察机构、审计部门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7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以案促改,地毯式筛查2016年至2018年扶贫领域案件258件。
——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12个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工作联系和指导,配强14个乡镇(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监察专干,配齐219个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2019年8月,正式成立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全县58个单位部门监督全覆盖,共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82件,立案27件,常态监督45人。
——持续加力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个,追责问责11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5起;对市纪委交叉检查移交的10个单位15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完成整改,追责问责8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①,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采取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44人,占处理总数的89%,以最大限度挽救干部。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年全县线索处置403条,立案199件,结案185件,党纪政务处分181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126.51万元。出色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系列重要案件查处工作。以豁出去的果敢精神和坚定态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起,立案查处9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有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开展3轮常规巡察,覆盖8家单位,发现面上问题100个,移交问题线索33条;配合市委开展对花园镇、公安局交叉巡察,发现面上问题35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开展问题整改台账资料清查工作10余次,向被巡察单位下达督办函19次;开展2轮回访督查,对14家县直单位的269个面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整改销号率超过80%。
——突出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纪法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②活动,全力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全年共开展各类党纪法规宣传教育600余场次,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9场次;我县选送的孝廉先进典型何浩同志,获得孝感市第二届最美孝廉干部荣誉称号。聚焦中央、省、市三级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传递廉洁正能量,释放反腐强信号。2019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各类新闻稿件88篇,其中,中纪委网站采用8篇,省级媒体报刊网站采用6篇(湖北省电视台2篇,省纪委监委网站2篇,《楚天风纪》2篇),市级媒体报刊网站采用73篇;制作微动漫作品《乔迁宴》,在“学习强国”上线播出,广受干部群众好评。
——坚持严管厚爱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③“鄂纪励十二条”④,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召开公开见面反馈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导师带徒”“全员培训”“跟班培养”活动,全员培训覆盖率100%,选派4人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选调19人到委机关各部室跟班学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涌现一批先进个人,3名同志受到中央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奖励嘉奖。内部监督机制日趋严密,10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履职不力或被投诉举报受到处理。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更需正视和解决。当前我县反腐败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有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纪法要求不到位;二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执纪执法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任务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三是少数党员干部“宁可不干事,只求不出事”的思想有所抬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和迫切。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孝昌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
常态化推进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敷衍整改等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今年来说,就是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做到工作向其倾斜、资源向其集中、力量向其聚焦。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到位,积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书记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检查考核,对失职失责者严肃追责问责。
二、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
持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聚焦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坚决向贪污侵占扶贫资金项目的“蛀虫”开刀,斩断伸向民生领域的“黑手”,打碎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等利益链条。加强对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
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监督保障。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⑤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解决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正常生产及合法经营提供保障。
全力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湖北省纪委为干部澄清正名“两个办法”⑥、“孝纪励落实十五条”⑦和《孝昌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结合,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既严格执纪执法、又精准执纪执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实绩突出的干部,支持重用乃至提拔;用好及时奖励等激励手段,营造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改革。派出纪检监察组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所联系单位“关键少数”,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强化对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细化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切实用制度规范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防止工作随意性,防止用权任性,防止发生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推进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流程规范化建设;健全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协调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以战略谋划全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层基础工作内涵丰富、外延广泛,是一项涉及多层次、多方面、多环节的系统工程。省纪委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当前战略性举措来抓,市纪委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2020年度“一号工程”来抓。我们要坚决落实、主动作为,县、乡、村三级要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立足于抓学习、抓党建、抓业务、抓作风,将我们基层建强、基础夯实,体现制度化、规范化。
着力抓学习强法治理念。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防执纪执法随意化、简单化、扩大化。这里突出强调“五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优先;要坚持证据至上,靠证据说话;要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要认真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于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都要兑现政策,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年内,县纪检监察系统将开展全员培训,培训面覆盖至县、乡、村三级,包括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派出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乡镇(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着力抓党建强组织基础。各乡镇(区)党(工)委纪(工)委要将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基层政权建设一体统筹、一体推进。切实推动乡镇(区)纪委深化“三转”,各乡镇(区)纪(工)委书记、乡镇派出监察室主任,不得再兼职分管其他党政业务乃至机关财务、综治维稳等事务,坚决杜绝“名转实不转”现象,要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积极研究解决人、财、物及阵地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问题。加强对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小微权力”的严格监督,推进基层站所和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腐败。
着力抓业务强案件质量。严格执行《孝昌县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协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巩固2019年案件质量筛查成果。结合省纪委监委“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益年”活动,强化落实乡镇(区)案件质量联系“三包四结合”⑧责任制,继续开展乡镇(区)案件质量评查,充分结合“六考虑五防止”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效。加快国产化替代步伐,用现代通讯、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学习、全员运用,加快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传输。
五、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加强对“一把手”的严格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健全“一把手”财务审批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做到“关口前移”和“关口后移”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亲情圈”和“朋友圈”相结合,完善监督网络,实行对“一把手”的立体式监督。
加强对关键部门、重点领域和行业权力运行的严格监督。监督既要全覆盖、无死角,又要突出重点。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行业及其重点部位加强监督,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以及国企、医疗、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用好“一函两书”⑩有力武器。
六、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持续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三减、三查、三改”⑪。对照省纪委监委《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湖北电视问政》曝光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纠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重点查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改等问题,并选择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会同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脱贫攻坚中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保持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和恒心。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严查严究,越往后处理越严,决不允许出现“破窗效应”,决不允许反弹回潮。针对年节假期“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等特点,针对各种“隐性变异”现象,始终坚持露头就打。注重从经费管理源头上刹住享乐奢靡,督促并会同审计、财务、税务等部门,充分运用票检平台,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七、坚持不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我县基本思路、框架和要求是: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廉洁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政部门履职尽责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监管、特约监察员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廉洁自律并共同参与反腐、基层和行业党组织及群众自治组织廉洁自律并共同参与反腐,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紧密协同,既各尽其责、又齐抓共治,形成惩处、防范、文宣、教育、管理、监督、整改、建制环环相扣、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
坚定不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继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格处置。对虽已退休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依然坚决查处。今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一年,必须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除恶务尽、斩草除根。
持之以恒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松弛、漏洞频出,为腐败问题滋生提供了土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查找风险盲点,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筑牢防线。
锲而不舍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提高不想腐的自觉。要扎实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教宣等部门职能作用,用好“大篷车”、文艺轻骑兵等载体,推动活动出作品成果、出先进典型、出特色品牌、出清风正气。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通过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要积极探索以“三会一书两公开”⑫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模式。要加强“以案五说”⑬,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知敬畏、知镜鉴,从不敢腐进化为不想腐。年内,县纪委监委将联合县电视台开展电视专栏《微案说纪说法》,充分发挥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彰显“以案五说”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八、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巡察不能代替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业务检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县委巡察机构要正确把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高质量推进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办要在确保巡察质量基础上,稳步推进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今年再开展三轮对县直单位、乡镇(区)的常规巡察,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巡察。县委巡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有效地推广宣传好、总结汇报好。
做深做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发现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市委交叉巡察、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松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从严查处。
九、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在政治历练中强化对党忠诚。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纪检监察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面对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都挺身而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进一步培养新素质、树立新形象、提振精气神、聚力铸忠魂,淬炼对党的绝对忠诚。
在思想淬炼中强化党建引领。纪委监委领导干部要从自身抓起、做起,争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守初心担使命的模范。要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特别是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在执纪执法中的尖兵作用。抓紧建立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在实践锻炼中练就能力过硬。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要通过交流轮岗、理论教学、模拟演练、参与实战、研讨互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提升综合素质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学习刑法与刑诉法、民法与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司法等法律知识,做到纪法皆通。积极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改善队伍人才结构。
在作风锤炼中树立铁军形象。要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全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其它各方面监督,切实用外部监督倒逼内部加强教育管理。要坚持刀刃向内,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还是那句老话:谁砸纪检监察机关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同志们,方向明确、前程可期,唯有风雨兼程。让我们继续保持慎终如始的战“疫”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苦干实干,披荆斩棘、善作善成,为孝昌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2.【十进十建】一是进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二是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三是进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四是进党校、行政学院课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五是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六是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和防范腐败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七是进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机制;八是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九是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队伍及相应工作制度;十是进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4.【鄂纪励十二条】: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
5.【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6.【两个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
7.【孝纪励落实十五条】:《中共孝感市纪委、孝感市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落实举措》,简称“孝纪励落实十五条”
8.【三包四结合】:领导包乡镇、部室包案件、审理包质量,回访教育与疏通思想、与处分决定执行、与办理申诉、与干部考核相结合
9.【六考虑五防止】:考虑政治生态、考虑历史背景、考虑性质情节、考虑后果影响、考虑认错悔错态度、考虑违纪违法款物处理情况,防止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防止政策和法规使用不当、防止执纪和执法尺度不一、防止处理畸轻畸重
10.【一函两书】:工作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11.【三减三查三改】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坚决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典型人和事,督促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机制制度
12.【三会一书两公开】:“三会”指召开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一书”指印发个人忏悔书;“两公开”指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13.【以案五说】: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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